| 140周年校庆将请来CCTV 在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40周年校庆的主要活动安排有:船政学院二级学院挂牌仪式,初步定在12月份进行;校庆庆祝大会,初步定在12月23日举行,将和CCTV和马尾举办;改造南区船政办学 |
捐赠项目
(一)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
(二)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基金。
(三)校区建设项目。
1、学院新大门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费用150万元;
2、学院教学实验大楼项目,南、北区各一幢,总预算经费1000万元;
3、400米标准塑胶跑道田径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预算经费700万元;
4、2万平方米图书馆建设项目,预算经费3000万元;
5、学院办学成就展室改造,预算经费12万元;
6、校园文化景观、船政名人雕塑,各景观、个体雕塑费用3—5万元左右
(四)实物捐赠。
(五)其他形式捐赠。
以上项目可由捐赠者指定项目名称。
三、捐赠答谢
(一)捐赠100万元以上,可选择单独立碑刻名纪念(如捐赠达1000万元以上则可塑像纪念)、为校区某一建筑物冠名或设立个人命名奖(助)学金。
(二)捐赠50万元以上100万元,可选择单独立碑刻名纪念或为校区某一新建建筑、图书馆、实验室冠名或设立个人命名奖(助)学金。
(三)捐赠10万元以上50万元,可选择立碑刻名纪念或为校区图书馆藏书室、中小阅览室、某一实验室、会议室冠名。
(四)捐赠5万元以上10万元,可予以刻名纪念或为校区某一文化景观冠名。
(五)凡捐赠者均予以刻名纪念。
(六)根据捐赠者意愿,可选择以上答谢方式,也可以协商其他答谢方式。
上述所有捐赠者还将获得学校赠予捐赠证书和纪念品,捐赠者姓名及捐赠数额将在校园网校庆专版上向社会公布,并列入学校捐赠纪念册,存放在学校档案馆(校史馆)永久保存。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等方面对捐赠单位或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对于各捐赠单位,学院将在校庆活动的各种载体中和校志(史)、宣传画册、报刊杂志等给予适当的宣传,以多种形式表示谢忱。
捐赠管理
(一)学院统一管理所有校庆捐赠,捐赠钱款,一律进入学院指定账户,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由学院财务科统一接收并开具正式财务收据;捐赠实物,由校庆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捐赠款物的具体使用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由学院再行划拨或协调,未限定用途的由学院统一调配。
(三)捐赠单位和个人有权了解其捐赠款物、捐赠项目的建设、使用情况,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予以认真考虑。
(四)境外校友捐赠物资的,由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五)对在捐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方案另订。
五、捐赠办理
(一)校内师生员工捐赠现金,由工会组织发动教工自愿捐赠,各院、部(处)集中收取后到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捐赠名单及数额并报校庆办。
(二)现金支票及校内转账均在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捐赠名单及数额并报校庆办。
(三)如有汇款,请以下列方式办理:
1、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帐 号:351008120012213000550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福州首山支行
2、邮局汇款:
收款人: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庆办公室 黄瑞明同志收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四)联系电话:
0591—83511586 83511579 83511759
(一)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
(二)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基金。
(三)校区建设项目。
1、学院新大门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费用150万元;
2、学院教学实验大楼项目,南、北区各一幢,总预算经费1000万元;
3、400米标准塑胶跑道田径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预算经费700万元;
4、2万平方米图书馆建设项目,预算经费3000万元;
5、学院办学成就展室改造,预算经费12万元;
6、校园文化景观、船政名人雕塑,各景观、个体雕塑费用3—5万元左右
(四)实物捐赠。
(五)其他形式捐赠。
以上项目可由捐赠者指定项目名称。
三、捐赠答谢
(一)捐赠100万元以上,可选择单独立碑刻名纪念(如捐赠达1000万元以上则可塑像纪念)、为校区某一建筑物冠名或设立个人命名奖(助)学金。
(二)捐赠50万元以上100万元,可选择单独立碑刻名纪念或为校区某一新建建筑、图书馆、实验室冠名或设立个人命名奖(助)学金。
(三)捐赠10万元以上50万元,可选择立碑刻名纪念或为校区图书馆藏书室、中小阅览室、某一实验室、会议室冠名。
(四)捐赠5万元以上10万元,可予以刻名纪念或为校区某一文化景观冠名。
(五)凡捐赠者均予以刻名纪念。
(六)根据捐赠者意愿,可选择以上答谢方式,也可以协商其他答谢方式。
上述所有捐赠者还将获得学校赠予捐赠证书和纪念品,捐赠者姓名及捐赠数额将在校园网校庆专版上向社会公布,并列入学校捐赠纪念册,存放在学校档案馆(校史馆)永久保存。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等方面对捐赠单位或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对于各捐赠单位,学院将在校庆活动的各种载体中和校志(史)、宣传画册、报刊杂志等给予适当的宣传,以多种形式表示谢忱。
捐赠管理
(一)学院统一管理所有校庆捐赠,捐赠钱款,一律进入学院指定账户,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由学院财务科统一接收并开具正式财务收据;捐赠实物,由校庆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捐赠款物的具体使用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由学院再行划拨或协调,未限定用途的由学院统一调配。
(三)捐赠单位和个人有权了解其捐赠款物、捐赠项目的建设、使用情况,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予以认真考虑。
(四)境外校友捐赠物资的,由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五)对在捐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方案另订。
五、捐赠办理
(一)校内师生员工捐赠现金,由工会组织发动教工自愿捐赠,各院、部(处)集中收取后到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捐赠名单及数额并报校庆办。
(二)现金支票及校内转账均在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捐赠名单及数额并报校庆办。
(三)如有汇款,请以下列方式办理:
1、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帐 号:351008120012213000550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福州首山支行
2、邮局汇款:
收款人: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庆办公室 黄瑞明同志收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四)联系电话:
0591—83511586 83511579 83511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