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31年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师职后教育,2000年开始独立举办普通本科师范教育。学校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不断创新,积淀了丰富的教师教育资源和经验,形成了“好学、笃行、立德、树人”的校风,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认可度。师生中先后有多人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人民教师奖章”等荣誉称号。学校连续四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3—2004年度被省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07年3月,教育部正式发文,将湖北教育学院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这将是我校进一步打造优质教育品牌,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职前职后相贯通、培养培训于一体的师范大学的重要契机。为了认真总结和传承我校在七十多年的办学实践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进一步激发全校上下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特开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训、校歌、校徽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校训:校训是学校根据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为树立优良校风、培养良好学风而制定的,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基本思想规范和行为准则,是高度体现学校精神风貌的训词,是大学精神的概括、提炼和凝结,是学校师生员工的座右铭。校训征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二要弘扬主旋律,内容丰富;三要体现学校特色;四要语言精练,富有强烈的感召力。校训词以8—16个字为宜,送交校训词时,要对其所表达的含义作出明确解释。
(二)校歌:歌词应简洁凝炼,朴实自然,构思新颖,格调高雅,催人奋进,富有文化个性,充满时代气息,能够充分体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师生的精神风貌;曲调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流畅,富于激情,能够充分体现朝气蓬勃、催人奋进的气概;词曲篇幅不宜过长,并适合广泛传唱,附有音乐样品(CD、VCD、DVD或录音带等)更佳。
(三)校徽:校徽设计应有独创性,简约、好用,能体现师范教育性质及武汉地域特征,富有历史文化底蕴,传统与现代感相结合,校徽应出现建校时间,但不要出现数字2。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校友以及关心支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始,到5月15日截止。
四、作品报送方式
(一)送交方式:送交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行政楼315、316、309、307房间)。
(二)网络方式:发送至电子信箱:jp@hubce.edu.cn或jpqd2007@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征集”字样),文件格式为jpg或cdr。
(三)邮递方式:信函可邮寄至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环路特一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收,邮编:410205。(信封注明“征集”字样)
为便于联系,报送作品时请务必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评选与奖励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确定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校友的意见,以此确定最终正选作品。
对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采用的作品,学校将对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0—5000元奖励。其他入围作品的作者将得到1000元奖励。
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所有。
咨询电话:027-87943553(傅老师)、87943648(邢老师)
027—87943802(张老师)、87943618(李老师)







